南通少女青海游玩触电重伤致残,供电公司被判赔200多万, 你怎么看?
首先发生如此悲剧是任何人都不想看到及愿意的。其次既然悲剧已发生,那未就是实事求是把后续工作做好。一个以12岁儿童的残疾为终身代价的事故,就在我身边邻居比她还小也发生过,看着小孩如今什么都不便样子,这决不能以金钱多少来衡量的。事故发生了总要有一个说法:小孩的父母有没有起到应有的监管责任?拥有高压供电设施的单位有没有尽到安全防范的措施及宣传责任,只要该负的责任理清了,然后做出相应措施杜绝后患,这样才能吸取教训做出正确方案!至于本案有关部门赔偿200万对于一人的终身残疾不便来说算不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