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是以生态旅游***为凭借,以旅游设施为基础,为生态旅游者的生态旅游活动创造便利条件并提供所需商品和服务的综合性行业,是一种新兴的旅游业。生态旅游***、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是生态旅游经营管理的三大要素。
生态旅游***的开发利用为满足生态旅游者的需求提供了可能,是生态旅游业生存和发展的凭借和依据。
“生态旅游”这一术语,最早由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于1983年首先提出,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把其定义为: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生态旅游的内涵更强调的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
“生态旅游”不仅是指在旅游过程中欣赏美丽的景色,更强调的是一种行为和思维方式,即保护性的旅游。不破坏生态、认识生态、保护生态、达到永久的和谐,是一种层次性的渐进行为。生态旅游以旅游促进生态保护,以生态保护促进旅游,准确点说就是有目的地前往自然地区了解环境的文化和自然历史,它不会破坏自然,还会使当地从保护自然***中得到经济收益。
生态旅游是绿色旅游,以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的多样性、维持***利用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它强调以一颗平常心尊崇自然的异质性,把自然作为有个性的独立生命来看待。参加生态旅游的人们在欣赏自然美色的同时,
要注意不以个人一己意志强加于自然和其他生命,如见到野兽不要去打扰,更不可去捕捉,学会静观默察、敬天惜物,认真听取周围的天籁之声,并通过摄影、写生、观鸟、自然探究等活动,充分感悟和审美自然。
生态旅游***与生态旅游客体是一回事吗?
首先我很高兴来回答这个问题,同时也感谢邀请我回答这个问题的朋友。
1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游***,以生态美吸引游客,为旅游业所利用。在保护的前提下,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以原生态动植物或水源、地貌为主要景观的旅游***。
2生态旅游客体
生态旅游客体是指存在于自然环境和社会生活中的,对广大旅游者产生引诱力的事物和现象。作为旅游客体的旅游***是旅游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和条件,没有旅游***就构成不了现代旅游活动。
我个人觉得,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存在着很大的利益。这只是我个人的观念,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这个问题怎么会邀请我回答哦,实在是没法理解
我的粗略理解是,不一样~
生态旅游***是指以生态美吸引游客前来进行生态旅游活动,为生态旅游业所利用,在生态保护的前提下,能够产生可持续的生态旅游综合效益的客体。
生态旅游的客体是人,是旅游者
【新发现之祣视点】生态旅游客体与生态旅游***辨析
传统上,通常将生态旅游客体指定为生态旅游***,这是国内长期以来形成的共识。总体而言,主要有如下两个方面值得商榷:一是生态旅游客体的外延问题,二是就生态旅游客体视为生态旅游***的相关问题。
一、生态旅游***是否等同于生态旅游客体
针对第一种情况而言,亦即用生态旅游***来代替或者等同于生态旅游客体是否科学的问题。从旅游系统的角度看,生态旅游客体应该是指生态旅游者旅游或者消费的对象,亦或进行生态旅游活动的区域或场所。从此意义上讲,生态旅游客体就应该是旅游景区(包括度假区或旅游城镇/乡村等)或者旅游(目的)地,亦即生态旅游客体所指的应该是已建好的以供生态旅游者消费的旅游项目产品(旅游景区或目的地),而非尚待建设的生态旅游***。进一步延伸,生态旅游客体实际上就是指旅游者去进行生态旅游活动或者消费生态旅游产品的地方,亦即生态旅游(目的)地,具体包括了旅游(目的)地的生态旅游***(自然和人文旅游吸引物)或生态旅游景区(或乡村或城镇)、当地社区和生态环境等诸方面。
二、生态旅游客体等同于生态旅游***的相关问题思考
针对第二种情况而言,亦即就生态旅游客体视为生态旅游***而言,主要涉及三个不同方面的问题:(1)传统经典生态旅游概念的局限性导致了生态旅游***局限性从而造成了生态旅游客体内涵的局限性。沿袭生态旅游就是到自然生态旅游区旅游的传统经典定义,生态旅游客体就是指诸如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国家公园等的自然生态区域。这是古典的生态旅游视角下的生态旅游***或生态旅游客体的概念,显然有其局限性;(2)由于上述生态旅游***概念的局限性导致了生态旅游客体概念的不足。事实上,除了传统的自然生态旅游区外,还有许多区域或者领域同样可以作为生态旅游***。比如,原生态自然环境和原生态人文背景融为一体的特殊区域(如非洲原始部落、澳大利亚土著居民地、南亚原住地、太平洋岛屿、美洲原住民地区以及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等),又如作为自然生态区域与都市区域之间过渡的广大乡村区域;(3)城市区域同样分布有不同成因类型的生态旅游***,比如广大城市或都市区域古城镇、特色街区、生态区域等生态旅游***。应该注意的是,不应将生态旅游***内涵的延伸和外延的拓展与判别是否是生态旅游者的依据混淆起来。
三、生态旅游客体与生态旅游***辨析
在传统经典生态旅游、生态旅游***(客体)概念研究成果基础上,作者认为:(1)生态旅游客体称谓生态旅游地更为科学合理,可以是生态旅游景区(包括旅游城镇、乡村),也可以是旅游度***区(营地或基地)甚至旅游目的地,因为在旅游系统中旅游者去旅游的对象或者消费的对象不是旅游***而是旅游产品,是发生生态旅游活动的地区或者场所,既包括那里的生态旅游***(生态旅游吸引物),同时也包括那里的人文生态要素和自然生态环境;(2)生态旅游***应只作为生态旅游客体的重要内容,两者不应等同。尽管旅游***与旅游产品有时是可以等同和转换的(如人造景区),但旅游者消费的是旅游产品而不是旅游***,而且旅游***和旅游产品属于不同层次的概念,两者的外延和内涵不同;(3)生态旅游***不应只是特定的传统的经典自然生态旅游区,还应包括原生态自然和人文融合地区、乡村区域和城市区域的生态旅游***,拓展到除传统旅游***外的社区、环境、人文、生活、设施乃至特色街区等。就此意义而言,生态旅游客体显然比生态旅游***的的外延更广,内涵更丰富,研究视角也不同;(4)生态旅游客体(或生态旅游地)在生态旅游系统中主要是被动的概念,而生态旅游者是主动的概念。不应将是否去生态旅游客体(或生态旅游地)去进行消费作为判断是否是生态旅游者的标准,反过来也不能将是否是生态旅游者曾经去消费的地方作为判断此地是否是生态旅游客体(或生态旅游地)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