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程在旅途

长沙药监局附近的景点推荐,长沙药监局在哪里

  1. 全民摆地摊最后好了谁?所有人都去摆地摊,那谁来消费?
  2. 如何看待食药监总局要求莎普爱思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全民摆地摊最后好了谁?所有人都去摆地摊,那谁来消费?

这个提问不确切,虽然摆地摊在全国兴起,但不是全民摆地摊。据我所知,摆地摊的还是少数人,而且摆地摊的这些人中大部分是自产自销的农民、流动小商小贩、没有固定职业人员、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上班不正常的人员、个别退休人员及家属,只有个别是白天上班晚上摆地摊。摆地摊潜力很大,物品丰富,商品繁多,价格灵活,市场广阔,面向全民,生活需要,方便群众。谁摆地摊谁受益,利有多有少。规范管理,文明摆摊,活跃市场,利民惠民。

摆地摊,只是穷人生存的需要。有钱人是不会去摆地摊的,他们也不屑于买地摊货,在中国,有钱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人都在为生存而挣扎。如图所示,红色与***人群,都有可能是摆地摊的,也是消费者。

我向“相识悔梦”提出一条意见,讨论社会问题不能绝对化!你提出的“合民摆地摊最后好了谁去消费?”这个问题就绝对化了,中国14亿人,能出现都去摆地摊吗?摆地摊首先得有条件,得有东西可摆,沒有货物摆啥地摊?

长沙药监局附近的景点推荐,长沙药监局在哪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当前出现的“摆地摊”是在防控疫情中出现的交易形式。“摆地摊”指露天交易场所,露天交易中空气流通好,减少疫情传播机会。不像超市百货一或农贸市场等室内交易场所,流动人员多,又受环境所限,空气易污浊,流畅受限,易于传播感染***。我尤其主张农贸食品交易场所多一些地摊,对买卖双方都有好处。当然地摊撤掉后环境卫生不好,常出现垃圾等。这需要按排清洁人员打扫清理。实际上室内交易场所也有这个问题,也需要按排清洁人员打扫清理。有些城市的早市夜市都是摆地摊,就很不错。

至于地摊消费,除了客流消费外,还有地摊之间的互相消费。这是市场中常出现的事情,有人卖衣服,有人卖鞋。卖鞋也需要买衣服,卖衣服也需要买鞋,在同一市场中完成交易不是好事吗?

再提一笔,摆地摊尽可能搞流动车辆管理,不搞货物摊地交易。晚上撤摊推走车子既可,而且地摊也要像室内市场那样,划地出租收点费税,以供卫生及保安使用。

长沙药监局附近的景点推荐,长沙药监局在哪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感谢邀请

我是岁月如华,我来回答:全民摆地摊,最后好的谁?所有人都去摆地摊,谁来消费?

地摊儿经济是年出***疫情后,出现的一种新的经济方式,它可以促使经济迅速复苏,还可以增加就业,在农村外出打工收到限制的时候,增加收入。是适合当前疫情防控期间一种新兴的经济方式。

长沙药监局附近的景点推荐,长沙药监局在哪里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全民都去摆地摊是不现实,也是不可能的,虽然是疫情抑制了经济的发展,但是复工复产还是在有序进行中,能够正常参加工作的人,是没有更多闲散时间去摆地摊的。

不管有多少人去摆地摊,消费总是会存在的,每个人都不可能把所需的物质资料自己全部备齐,有经营就有消费,没有不开张的油盐店。地摊经济会在不同程度上满足大家的需求,最后好了的是大家。

大家来摆地摊,大家来消费,这是不争的事实。

地摊经济在疫情防控期间,解决了人员聚集,空气不流通的问题。但是收摊后的卫生问题也值得大家注意。

呼吁大家共同维护新生的地摊经济,做好卫生维护,使这一新的经济形式健康长久的生存下去!

以上观点只代表本人,欢迎大家在留言区参加讨论。谢谢

(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这话你就不应该说·或者说你说话不经大脑过滤,你摆摊能把三百六十行都摆完,还是把人生五大生活支柱能摆完,除了你的摊上的东西其它就不用了,不消费了,够用了,一个人=十四小时所需用的东西你摊上都有了?世界上最大的超市也有不全的货,脑袋让驴踹了?

如何看待食药监总局要求莎普爱思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

近日,源于某自媒体的一篇《一年卖出7.5亿的***“神药”,请放过中国老人》的文章引发广泛关注,并将文章的主角“莎普爱思滴眼液”推到了风口浪尖上。

持续质疑当中,莎普爱思滴眼液对白内障患者有没有疗效;其广告是否涉嫌虚***宣传,误导消费者;其较少研发费用居高广告费用背后的商业***是否正当等,前述都为外界所关注的核心问题,纷纷攘攘,困惑了不少白内障患者。

在争议当中,有媒体援引浙江省食药监局回应此事称:接到过投诉莎普爱思滴眼液发布的广告存在夸大宣传的投诉举报,已按程序答复该消费者:近几年没有监测到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也没有收到国家总局和外省移送我省的有关莎普爱思滴眼液的违法广告通报。

在巨大的关注和质疑当中,浙江省食药监局突然发声,并且以肯定的立场回应社会关切,显然,这并不能消除外界对莎普爱思滴眼液的疗效质疑,相反,很快,并且很快激起了媒体等对此事的关注,这把火似乎越烧越旺。

12月6日傍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通知称,鉴于医务界部分医生对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苄***氨酸滴眼液(商品名:莎普爱思)疗效提出质疑,请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有关规定,督促企业尽快启动临床有效性试验,并于三年内将评价结果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审评中心。

并且针对外界广泛关注的广告问题,上述通知明确,为防止误导消费者,该药品批准广告应严格按照说明书适应症中规定的文字表述,不得有超出说明书适应症的文字内容。

从监管角度看,此时此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能够主动站出来,并且明确立场,这是健全食药品质量监管体现的表现,也在关乎患者健康和社会重大关切之下,这也是有监管责任之体现,应该给予赞扬,我们期待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结果能够尽早出来。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msfftn.com/post/57067.html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