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六旬保洁大爷护“地盘”推搡致他人受伤获刑, 你怎么看?
六旬老人为了自己的领的,把他人推伤是一种违法之行为,根据伤情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受伤的情况,老人要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进行伤情鉴定,属轻微伤可以对其进行拘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鉴定为轻伤可以对其处以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犯前款罪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过用惨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老汉推搡他人,致人受伤,肯定伤情较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刑事拘留,人民***也对其追究了刑事责任
如何看待浙江衢州一女子因男友被抢纠集两人在宾馆殴打另一女子?
***发生在浙江,有个女子人姓姜,长得不是很漂亮,不够温柔性要强,有人称之恶婆娘,吃过熊心豺子胆。
不过如今这世上,男多女少阴胜阳,嫩姜自有男人尝,女子爱恋发了狂,夹着尾巴温柔装,企盼成婚拜洞房。
谁知老天眼不长,王姓女子插一杠,好像勾引男朋友,只怕愿望会泡汤。姜某不由怒满腔,打击号角就吹响。
狐朋狗友两女喊,找个宾馆租间房,尔后电话引诱王,见面三人就发猖,动手动脚扯头发,脏言恶语掌耳光。
而且胆大录了相,发到网上曝了光。引发网民纷纷转,最后惊动了警方。顺藤摸瓜三人捕,涉嫌伤人关牢房。
此事依我个人看,姜某恰似武媚娘,爱恋不成就逞强,不把男友去思量,若是真心把你想,怎么又会那山望,分明就是把你玩,喜新厌旧没名堂。如此男子你去抢,真是不怕出洋相。不过你也不是货,歪瓜裂枣一个样,两人倒是蛮般配,唯愿能够拜洞房,并且地久又天长,换来别人得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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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浙江衢州三女子在宾馆暴打女孩的视频在当地热传。据江山市公安局通报,违法嫌疑人姜某萍因责怪王某某抢了其男朋友,遂纠集两人殴打王某某,施暴者均已抓获。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结合相关信息,我来谈谈我对此***的几点看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关于故意伤害罪的解释: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
三名女子在宾馆内各种手段暴打他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性质恶劣,并且因为***传出,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一***中,嫌疑人姜某萍因为男友出轨心生布满和怨气其实都完全可以理解,都是人之常情。但是她的问题是她并没有选择对其男友进行质疑和指责,反而将矛头对准了***中的女方王某某。我们尚不知道王某某是否是第三者插足,但是无论如何,这种出轨的事情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如果男方不主动,这种事情发生的可能性非常低。而姜某萍的行为不仅不理智,而且有种欺软怕硬的感觉,显得蛮横且无理。
嫉妒心和报复心作祟,被抢男人后不报复前男友,还念着他的好,反而报复起现女友起来。这种女的,只要男人给她点示好,立马屁颠就回来投怀送抱。只能说陷入爱情里的女性往往没什么理智,遭遇到分手后更是处于歇斯底里的状态,把一切罪责都归功于现女友这个“小狐狸精”身上,其实分手原因有很多。比如前男友新鲜感丧失产生厌倦,再比如性格不合适等。***女子过于冲动,而且很极端。
浙江衢州一名女子在宾馆里伙同两女,这俩女的听说姐妹被抢男朋友,气不打一处来,就好像自己男朋友被抢一样。都说姐妹情谊大于天,她们想都没想,就同意去宾馆治一治这个“小狐狸精”,让对方知道天高地厚。
三人将女子约到宾馆见面后,两个女的抓稳她们眼中的“小狐狸”后,拽头发,扇巴掌,打得***响才解恨。我觉得这三个女人能够凑在一起,也是说明她们智商都差不多。***这种事,做后就要承担责任,而且都已经是前男友,还念念不忘,这个被甩的女人也是有一定问题的。就算再怎么教训,前男友也不会回来,甚至还觉得女友被打很心疼。男人一旦离开后,是很难念旧情的,男人的心是狠的,是很难回头的。
而且动不动就用暴力解决问题,是不理智的行为。都是成年人,要懂得理智行事,更要带脑子去行事。就像这个***里,最该报复的是前男友,而不是她们眼中的“小狐狸精”,连人都找错,可见还是对前男友留有旧情的。但一定要明白,女人一旦被甩后,想要重新追回男人,就得放下身段不要脸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