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城市森林防火条例?
晋城市公安局
关于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
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
为有效预防火灾发生,依法严厉打击野外非法用火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森林、草原、林地及其边缘实施下列行为
(一)故意放火;
(二)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烧纸、焚香、点蜡等祭祀殡葬用火;
(四)烤火、野炊、烧烤、火把照明、点放孔明灯;
(五)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烧灰积肥、烧荒燎堰;